筆者最近閱讀完哈佛大學著名中國問題專家傅高義教授撰寫的《鄧小平時代》後,最大的感受有兩點,第一,很多事情只要不違反原則,正面作用大於負面作用,同時風險是可控的,就值得去做。第二,大家對問題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,可以各抒己見充分討論,但不應虛耗光陰無休止地爭論下去,而是需要一個能夠最後一錘定音的人。鄧小平正是基於這兩點開創了偉大的事業,而這也正適合套用在今天的香港,無論在香港還是北京,都需要鄧小平式的政治強人,勇於直面問題、負起責任、力排眾議、克服挑戰,帶領香港走出多年以來的困境。
近年來,香港很多問題都在不斷討論再討論、諮詢再諮詢的過程中,從小問題拖成了大問題,從普通的民生問題變成複雜的政治問題。很多討論和諮詢看似是想找出一個所有人都能接受、沒有任何問題的萬全之策,但實際上這完全是在浪費時間,因為世界上根本就沒有完美的東西,再好的政策都會有人反對,更何況香港還有很多為反而反的人。香港政府的做法就是把問題拋給立法會和大眾,讓大家進行永無休止的爭論,希望能夠在形成社會共識後再去做。
但是,以今天香港的政治環境,永遠都不會有社會共識。不過,對於政府來說這卻是風險最小的做法,因為萬一政策出現問題,也不用背負決策失誤的責任,即使有錯也是大家的錯。這屬於極度不負責任的做法,即使政府沒有作出錯誤的決策,但是任由社會空轉也是嚴重瀆職,這時候如果能有一個一錘定音的人,敢於承擔做決定引起的一切後果,就可以叫停這種毫無意義的爭論。儘管法律賦予了特首這個權力,但卻沒有一個特首敢於行使,因為怕負責。
當年中國剛剛走出文革,社會上意識形態仍處於極左的狀態,推行改革開放的阻力十分巨大,黨內外的反對聲音不絕於耳。但鄧小平堅信發展經濟、改善民生才是對中國最有利的,也是社會最大的公約數,經過充分的討論後,他迅速作出決定,將中國的基本國策由階級鬥爭轉為經濟建設,並敢於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。如果當年北京也如同香港今天的議事效率,政策上如此重大的轉變,可能爭論個十多二十年都沒有結果,白白浪費了發展的寶貴時間。
其實香港當前很多爭議性問題,如是否應該開發郊野公園、修訂逃犯條例乃至23條立法,和當年中國是否要推行改革開放相比,根本就是芝麻綠豆的小問題。毫無疑問,上述問題都應該盡快推進,但香港政府卻無所作為,如23條立法只是不斷以時機未到來推脫,難道真的要等到2047年才叫時機成熟嗎?在筆者看來,不過是當局害怕這個燙手山芋而已,希望把問題留給其他人來處理,對於這種庸官必須堅決撤換,但可惜的是,北京也沒有做好本分。
鄧小平對於人事任命也是遵循上述兩點原則,當官員不能勝任時,無論其職位有多高也會果斷撤換,如胡耀邦和趙紫陽。他當然知道如此重大的人事變故,會有諸多的負面影響,但相比大局的穩定和國家的前途,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。因此他力排眾議,還是毅然拍板撤換了不合格的人。回顧香港回歸以來最高層的人事安排,北京明顯沒有把好關,既沒有當年鄧小平的眼力也沒有他的魄力,不該下台的人都黯然提前下台了,不該上台的人卻依然還在台上!
文 : 會稽山
學研社研究員、時事評論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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